第五十八条

有效

市、区政府应当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统筹产业发展和科技人才开发,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高地。

鼓励企业和高校联合成立人才培养中心,提供人才培养、就业认证培训,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