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五章 知识产权第四十八条有效依托中国(珠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体系,为企业、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和产业聚集区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咨询、培训和辅导等公共服务,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风险防范。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