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学术联盟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在创新链相关环节的作用,积极实施科技创新活动。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