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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第七条
已修改
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完成所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30日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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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