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市、县(区)爱卫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聘任爱国卫生监督员,负责具体实施爱国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