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责令限期履行义务,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处以每人六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2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