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第二章 绿色矿山建设第十六条有效采矿权人应当建立健全产权、责任、管理、文化等方面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绿色矿山管理体系。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