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经营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商品房预售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具体工作措施由西宁市人民政府规定。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2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