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第三条有效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应当遵守下列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党建引领;(二)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五)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六)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