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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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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已修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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