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有效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行政案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有关商标的行政行为案件,由北京市有关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