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有效期货公司未按照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金钱给付义务,期货交易所亦未代期货公司履行,造成交易对方损失的,期货交易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期货交易所代期货公司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追偿。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