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有效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申请债权登记期间的届满之日,为海事法院受理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的最后一次公告发布之次日起第六十日。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