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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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有效

人民法院应根据书面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性质,并综合考虑货运代理企业取得报酬的名义和方式、开具发票的种类和收费项目、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以及合同实际履行的其他情况,认定海上货运代理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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