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经费不足的,由省、设区的市、自治州财政给予补助。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