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二章 选举机构第十条有效选举委员会下设选举办公室等工作机构,其人选分别由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决定,主要职责是办理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务,督促、指导、检查、落实选举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