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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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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有效

调解书约定给付特定标的物的,调解协议达成前该物上已经存在的第三人的物权和优先权不受影响。第三人在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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