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有效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