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有效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后五日内完成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等受理登记手续,并向对方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及再审申请书副本。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