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前款规定,适用于其他组织参加的诉讼。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