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五条已修改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二)涉外民事纠纷;(三)知识产权纠纷;(四)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五)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百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