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八条已修改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百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