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六条已修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百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