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条已修改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商业秘密,是指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百一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