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六章 执法监督第四十二条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对其违法或者不当行为,有权投诉、控告或者检举。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