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露天焚烧秸秆或者随意弃置秸秆,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5月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