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条已修改大景区规划由大景区管理机构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水务、交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编制,经征求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大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大景区规划,制定大景区内旅游发展、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实施计划。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