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及其监督检查,以及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城乡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