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编 总则/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九十五条有效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九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