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编 总则/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第四节 数罪并罚第七十一条有效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