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编 总则/第三章 刑罚/第五节 死刑第四十九条有效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