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第四百二十二条有效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百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