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九章 渎职罪第四百零八条有效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百零七条回到全文第四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