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第三百八十八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百八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百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