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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六条

有效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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