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三百四十六条有效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百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百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