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六十条有效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百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