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四十七条有效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百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