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三条有效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百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