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二百零二条有效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百零一条回到全文第二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