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条

有效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