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一百四十八条有效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一百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