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二十二条有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一百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