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百一十二条有效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一百一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