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章 综合执法和监督检查第四十五条有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