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城市照明系统设计应当与城市景观协调,节能环保,开闭时间、开启率、完好率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城区内同一条道路的路灯灯杆、灯具和光源的设计安装应当统一、整齐、协调。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