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规范城市综合管理行为,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国家森林城市,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