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共同防治第十六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污染者担责和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确定并公布排污费征收事项和征收标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