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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第二十七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等有食品浪费行为的,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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