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七章 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第八十四条有效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事故调查处理需要拆封、拆解当事船舶的航行数据记录装置或者读取其记录的信息,要求船舶驶向指定地点或者禁止其离港,扣留船舶或者海上设施的证书、文书、物品、资料等并妥善保管。有关人员应当配合事故调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五条